来源:十堰晚报
一根油条配碗豆浆
早餐界的黄金搭档~
趁热吃一口,真香!
但是当心!
你吃的可能是“毒油条”!
5月10日
由丹江口市检察院
提起的食品安全领域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在丹江口市法院公开审理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
相关单位人员旁听庭审
柳某接受审判
案情回顾
柳某经营一家早餐店,为让油条卖相好、口感佳,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销量,他违规使用了含铝的“油炸王”复配膨松剂生产油条,导致油条铝含量超标。
年7月1日,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柳某早餐店的油条进行日常抽样送检中,发现油条中铝残留量超标准指标4倍以上。
专家表示:铝超标是健康杀手,过量摄入会损伤大脑,可能使人出现贫血,骨质疏松等疾病,还可导致儿童发育迟缓,老年人出现痴呆。孕妇摄入则会影响胎儿发育。
丹江口市检察院认为柳某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便及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因柳某的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在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丹江口市法院判令其支付经营价款10倍赔偿金,并在丹江口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5月12日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判令
该早餐店店主柳某
支付经营价款10倍赔偿金
并在市级以上媒体
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6月27日
柳某在媒体上进行
公开道歉
尊敬的社会大众:
本人柳敏,在丹江口市经营早餐店,为提高销量、降低成本,自年起使用含铝的复配膨松剂用于生产油条。因违规操作导致所生产的油条铝含量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本人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和社会危害性,真诚地认罪悔罪,并诚恳地向广大消费者赔礼道歉。
道歉人:柳敏
年6月27日
支持严查!
坚决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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