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丹江口市野保站工作人将我市一名热心群众救助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进行放生,让它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3月16日上午,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在右岸一小区路边有一只猫头鹰。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初步检查,该猫头鹰未出现伤情,随后将猫头鹰移交给了市野保站,野保站工作人员经检查发现这是一只幼年的猫头鹰,动作矫健活泼,近距离观察未发现受伤痕迹,并具备野外放生条件,于是将猫头鹰带至沧浪洲生态湿地公园进行放生。
市野保站工作人员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由于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猫头鹰也经常出现在我市境内,但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能私养,市民若是发现野生动物,可联系森林公安或林业部门进行求助。
来源/水都网作者/余文韬刘磊祝艳红
编辑/靳戈责编/卢静终审/周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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