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末,十堰这里上万斤活鱼免费抓,可带走!更劲爆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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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郧阳区、郧西同时发生…丹江口、房县即将开始!
来源/今日竹山
如何促使普纪普法取得实实在在效果?随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深入落实,通过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十堰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普法工作焕发出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生机与活力,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走出了一条具有十堰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新路子。
旁听庭审“正是橙*橘绿时”
旁听庭审,在十堰早就不是稀罕事。可是,全市上下联动、统一协调,那是今年8月才开始有的事儿。为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理念思路、手段载体、体制机制转型升级,今年8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印发了《十堰市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旁听法庭庭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国家公职人员旁听法庭庭审,采取法庭现场旁听和视频直播旁听的方式,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一次旁听庭审就是一堂法治课,因此,《意见》十分重视选准、选好案件,要求突出案件的典型性,以增强通过庭审以案释法的针对性、贴近性、实效性。文件提出,旁听庭审要遴选适合国家工作人员观看的行*诉讼案件、行*执法人员渎职侵权刑事案件、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和其他类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突出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特殊性。
9月26日,我市组织普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一件现场判决的刑事案件,参加旁听的25家单位分管领导直言感受颇深。同时,借助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会议场所,一并成功举办了我市年普法责任单位履职述职评议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设专区(专栏),遴选适合国家工作人员观看的行*案件、刑事案件等,在其平台上予以推荐发布,供十堰各地各机关选择安排旁听庭审工作。
互动交流“横看成岭侧成峰”
旁听庭审是形式创新,然而,法治精神贵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因此,《意见》要求各旁听单位加强以案释法互动交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同时,法院可及时组织召开旁听庭审后的座谈会,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听取参加旁听庭审人员对庭审的意见建议,以利于法院进一步改进庭审工作和庭审效率。通过自查自省、互动交流,检验学法学纪效果。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紧密跟踪经审查调查移送司法审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努力把旁听庭审打造成法律业务公开课,移送并开庭审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均有纪检监察干部旁听。把*风廉*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分层分类对全市名新任村*组织书记开展*风廉*教育,让他们旁听身边人受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学法、以案明纪,强化警示效果。
以案释法“飞进寻常百姓家”
“物业办公室玻璃门擦得太亮,老太太鼻子都撞成这样了,赔不赔?”现场的观众心里直打鼓,拿不准。
今年1月4日,大雪纷飞,市阳光栖谷小区却人头攒动。原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打造的——中国首档大型普法喜剧类节目暨“CCTV12首届法治春晚”《普法欢乐颂》摄制组,全国第一站走进十堰,正在拍摄由张湾区汉江路街办阳光社区真实调解案例改编的普法小品《应老太太的鼻子》,全国著名曲艺家应宁反串老太太。节目中,相声演员王磊化身人民调解员,对这起误会进行悉心调节,最终矛盾得以化解,现场的观众们也解开了心中的疑惑。同时,摄制组还在四方山生态公园南广场进行主会场现场录制,相声演员牛群“客串”主持人。
普法是违法的“绊脚石”,学法是犯罪的“阻挡墙”。在十堰,通过相声、小品、歌舞、大鼓等形式,介绍身边案例,引导公民学法守法,已成为常态。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我市普法宣传有声有色,还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优秀律师。其中,我市优秀青年律师刘畅,多次走进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扩大了十堰普法宣传影响力。
模拟法庭“日出江花红胜火”
据了解,我市的旁听庭审工作以国家公职人员为主要对象。同时,为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实际工作中还将旁听对象从国家公职人员扩延至农民、高校学生、驾校教练和学员等普通群众,争取实现全覆盖。
今年5月7日下午,在丹江口市驾考中心,来自丹江口市人大代表、*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驾校教练和学员共余人,一同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课。随着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一个个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案例在人们眼前展开。庭审采取简易程序,并当庭宣判。
同时,我市还不断探索“模拟法庭”建设,将“庭审”延伸到法院之外。十堰市第十六中学下发《关于有序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开庭活动的通知》,选定一批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庭审案例,要求各年级、各班级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一次,并纳入每月班主任考核。经学习摸索,“十堰市第十六中学青少年模拟法庭”酝酿成熟,年共开展活动8场,年开展活动18场,年开展活动9场(截至9月底),共计开展35场,成为十堰乃至湖北省青少年普法工作的一大创新亮点。
落实责任“吾将上下而求索”
“感觉普法担子更重了。”前不久,在旁听庭审后的年普法联席会议上,不少普法责任单位负责人感慨道。
为增强法治创建效果,《意见》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把旁听庭审活动与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密切结合,增强法治教育效果。同时,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本地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制定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计划,把旁听庭审作为*委(*组)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计入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学时学分。
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法办主任顾世英介绍,市普法办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适时对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不定期通报各单位旁听出席情况,并将各单位旁听庭审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比表彰,以及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依法行*示范单位创建指标体系。可以说,建立健全旁听庭审制度,赋予了各普法责任单位更多更重的普法责任,也赋予了市司法局和市普法办更多的思考空间。
供稿单位:十堰市司法局十堰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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