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如下
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履职尽责”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堰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履职尽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各地各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市评选机构初审,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履职尽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等70个集体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程荣林等名个人作为十堰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市委统战部等70个集体作为“履职尽责”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涂杨晟等名个人作为十堰市“履职尽责”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上述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01年月18日至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十堰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履职尽责”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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