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江口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公告》规定,因个别岗位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人员,经研究决定,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资格复审名见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
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丹二路18号)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丹江口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
2、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丹江口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
3、按招聘公告《丹江口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各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4、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由考生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提供的丹江口市镇(办事处、管理区、管理处)卫生院在岗不在编人员身份证明,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对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还须提供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详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6、考生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正式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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