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善打“主动仗”,敢啃“硬骨头”,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极大提升了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严查执法不公、枉法裁判——谁为黑恶势力“站台”,就让谁“下台”“他们送我的不是钞票,而是通向监狱的门票!”在熟悉的庭审现场,随着法槌声响,曾经的“敲槌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平追悔莫及。
当法律的天平被执法者操纵而失去平衡时,李平就预感到这一天迟早会到来。只是没想到扫黑除恶的雷霆之势,让他这么快就“现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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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为“敲槌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原庭长朱洪涛,在恶势力李明启诉鄂州某公司偿还借款一案中,接受吃请、收受财物,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在审判中为李明启提供帮助,在案件事实没有查清的情况下,故意作出明显偏向李明启的错误判决,给鄂州某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尽管李平和朱洪涛的案件只是个案,但一时之间,执法不公、枉法裁判让群众极为不满,也让我市司法机关的公正威严形象“蒙羞”。
“民心是最大的*治。谁为黑恶势力‘站台’,就必须让他‘下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惩腐打“伞”态度坚决。紧盯李明启一案,市纪委监委实行领导包案制,蹲点一线指挥、督办、协调,查清恶势力李明启团伙背后的“保护伞”李平和朱洪涛涉嫌收受贿赂、枉法裁判问题,并将二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见黑见恶必见“伞”,“伞”不打,黑恶不尽。为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市纪委监委开展惩腐打“伞”攻坚行动,由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督导、坐镇指挥,对全市10个涉黑案件和20个涉恶犯罪集团的“打伞破网”工作逐一研判、挂牌督办。制发《十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法》,建立县市区纪委书记定期工作报告、线索移送签字背书等制度,从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为惩腐打“伞”提供有力保障,让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彰显。
剑指欺行霸市、蚕食民利——谁敢当“恶霸”,就让谁“作罢”初冬时节,行走在竹山县城通向竹坪乡的公路上,沿途可见徒步健身的群众、田间劳作的村民,呈现出一派安宁祥和的景象。
而在两年前,这条公路上却发生了十堰市“涉黑第一案”。年3月,一起涉黑团伙持械斗殴,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案件,引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