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注意啦!
10月9日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通知
事关十堰城区01年度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
为做好市城区0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市城区参保满一年以上。
二、申报时间
00年11月1日至00年1月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点
(一)职工医保
1.重性精神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申报。
.结核医院申报。
3.其他门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申报。
4.类风湿关节炎、高血压(极高危)、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重型肝炎、医院申报。
5.恶性肿瘤(含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极高危)、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冠心病可在医院申报。
(二)居民医保
1.重性医院、医院、医院申报。
.医院申报(可随时申报)。
3.苯丙酮尿症限在市妇幼保健院申报。
4.其他种门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申报。
四、申报资料
(一)患者社保卡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三)近三年来与所申报门诊慢性病病种有关的市城区最高级别协议综合医疗机构、与门诊慢性病病种相关的具有国家重点专科的三级协议医疗机构、相关专科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依据,包括相关的住院病历首页、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医院病案管理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标明医院病情证明章。
在外地住院的患者到医院申报,医院级别医院的级别,所需申报资料相同。
五、申报病种
(一)职工医保。共17个病种,分别为: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结核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冠心病。
(二)居民医保。共5个病种,分别为:恶性肿瘤(含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硬化症、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结核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冠心病、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血友病、苯丙酮尿症。
六、咨询电话
城镇职工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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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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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管理部:
-
医院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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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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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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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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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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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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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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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十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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