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
筑牢安全钢铁长城
《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4月15日是我国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积极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今天上午,丹江口市在人民广场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丹江口市委*法委、国安办、公安局、司法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等单位集中开展宣传,通过知识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等向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相关国家安全知识。
通过广泛宣传有关国家安全的内容,着力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共同构筑维护国家安全钢铁长城。
全民安全教育
从我做起
丹江口市各地
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市交通局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土关垭镇组织召开高铁领域“扫黑除恶”座谈会
浪河镇召开“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安排部署会
石鼓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丁家营镇九年制学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六里坪镇孙家湾小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日”活动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今天是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日
反间防谍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请记住国家安全举报电话
首先要知道
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
1以下属于间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38条的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2三种途径举报间谍行为公民若发现或知悉间谍行为线索,目前可通过电话、信件和当面三种形式举报。
1.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电话举报;
2.通过信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3.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3如何保护举报人安全?因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公民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法采取保护措施,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当然,线索来源和举报当事人的隐私是受保护的。根据该奖励办法的规定,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故意诬告陷害他人怎么办?国家安全机关鼓励公民积极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并根据其举报线索的作用、效果等予以相应的奖励。同时奖励办法也设立了罚则,如果个别人借举报之名故意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情况、故意骚扰等行为,国家安全机关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只要举报人不是有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谎报情况,不予追究。
点击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