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
刑拘!
群众举报有人非法捕捞
民警立即出动
嫌疑人趁夜色逃窜
4月19日晚10点,十堰丹江口市凉水河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江口村赵家沟附近水域使用活泥鳅打窝捕捞野生鱼。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刻联系驻村辅警前往事发地,因深夜能见度极差,赶到现场时嫌疑人已分散逃窜。
民警当场缴获泥鳅5桶,野生白鱼9条,红尾巴3条,鱼竿渔网等。民警将捕捞上来的鱼拍照取证后放归库区,渔具、泥鳅等捕鱼工具当场收缴。
民警在现场缴获鱼获、泥鳅及捕鱼工具若干
连续蹲守4小时
两人被民警刑拘
因此地道路崎岖只有一条山路进出,且路边仅停靠一辆白色车辆。民警推断该车疑似嫌疑人使用,透过车窗还发现车后备箱及后座有渔网、鱼钩及换掉的布鞋。民警随即对车辆拍照固定证据,将照片传回所内确定嫌疑人身份,并采取蹲点的方式实施抓捕。
经过近4个小时喊话蹲守,在凌晨3点,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叶某、汪某抓获。通过连夜突击审讯,嫌疑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两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保护渔业资源
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
为了咱十堰良好的生态环境
遇到有人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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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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