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切实提高市民的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夯实丹江口市文明城市创建基础,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经研究,决定自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行动。
曝光范围
(一)重点曝光内容
01
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垃圾;
02
在禁烟区吸烟;
03
车辆乱停乱放;
04
养宠扰民、遛狗不牵绳、宠物粪便不及时清理;
05
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06
公共场所不戴口罩。
(二)重点曝光地点
01
户外公共场所: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小区、公交车候车亭等人流密集地点;
02
经营类窗口单位:农贸市场(含便民市场)、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网吧、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单位。
(三)曝光方式
发挥各类媒体宣传舆论的引导、推动和监督作用,在丹江口市融媒体中心全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同时利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