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十堰采取免单、免检、免罚等“三免”措施让企业减负获利,收到明显成效。
免单:为企业免除专家评审费近80万元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坚决执行湖北省、十堰市政府“零收费”决定,专家评审费一律由市生态环境局“埋单”,企业不再承担评审费,会议地点一律选定在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或市行政审批局会议室,切实减少企业负担。近两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累计承担专家评审费近80万元。
免检:95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今年,十堰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扩容”,使全市纳入正面清单执法监管企业达到95家。
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减少对已安装在线、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等重点监管企业现场检查频次。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还适度调整行政处罚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采用智慧环保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进行监管。
免罚:3家轻微违法企业不予处罚前不久,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对丹江口市一家塑料泡沫加工企业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实施以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开出的“首违不罚”第一单。
今年4月《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出炉,清单列举了10项违法行为轻微不予处罚事项和4项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处罚事项,还增设1个其他违法轻微不予处罚事项。此举,旨在让企业在“有温度的执法”氛围中获得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
截止目前,十堰市生态环境系统已办理免罚案件3起,重点对其综合运用整改、约谈、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主管: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十堰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策划:陈霞、叶相成、涂兴廉、郑洲编辑:吴昊好文!必须在看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