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1月11日讯(记者余皓通讯员陈莹)今日,记者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11月6日上午,由丹江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一审开庭,该院检察长何昌波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据悉,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丹江口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公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庭审现场,丹江口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监察委员会部分领导以及相关公职人员旁听了庭审过程。
据指控,被告人谭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承包村集体茶园,骗取征地土地补偿款17万余元;以他人名义骗取国家移民补偿13.6万元;为他人承接项目工程提供便利,收受他人所送价值9.4万元轿车一辆;在他人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款结算方面提供便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4万元。应当以贪污、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与公诉人就谭某某骗取移民补偿款的定性及数额、谭某某是否具有自动投案情节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法院合议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据了解,今年年初,丹江口市检察院就把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职务犯罪检察办案组,确保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无缝衔接。
谭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是丹江口市监察委员会办理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8月8日,丹江口市监察委员会函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丹江口市检察院根据《湖北省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指派检察官带领办案组迅速介入,审阅了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的案件材料,与市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就案件事实、定性、证据等进行了沟通,并就该案补充、固定、完善证据及案件定性提出了建议。同时该院还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研究案件衔接过程,制定详细的审查方案,确保该案各个诉讼环节顺畅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