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各乡镇(街道)工作力量,决定组织实施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申报补充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按岗位计划表年龄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年9月16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年9月16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年9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年9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年9月16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户籍条件:部分乡镇岗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本县户籍是指网上报名结束前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3.学历、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前已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其他条件:
(1)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编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资格审核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年9月16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年、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号)执行。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年9月16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9月23日上午9:00至9月25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年9月23日上午9:00至9月26日下午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负担。此类人员应于9月23日上午9:00至9月26日下午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XZ+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网上改报: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为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年9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改报公告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10月14日下午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7.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9月23日、24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年10月15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分。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年版)》(附件3)。
4.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甄别。凡被判定为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核与人员递补
1.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紧缺岗位按1:2)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有关要求
笔试后的资格审核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3)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4)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和退役证。
(5)年或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入闱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拟入闱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递补人员确定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核。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递补入闱面试。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直接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面试内容及方式: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分。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削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削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闱,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五)体检人员公示
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后,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编在职人员聘用后,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71号)执行。如有其他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