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打击丹江口库区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强化“捕、运、销、加、食”全链条执法管理,确保长江“十年禁渔令”落细、落实、落到位。8月28日至30日,丹江口市渔政综合执法大队经过缜密排查,采取跨区域联合巡查方式,一举查获了2起非法捕捞人员使用灯光网(俗称“抬网”)捕鱼,现场暂扣非法船只2艘,没收非法捕捞渔获物余斤。
男子巧手织网终入“法网”
8月28日凌晨0时许,丹江口市渔政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联合均县镇水陆派出所,在均县镇二房院村小芝河附近水域开展夜间巡查时,发现有人正在使用“抬网”捕鱼,执法人员驾驶执法艇迅速靠近将其查获。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现年55岁,丹江口市均县镇二房院村人,其对非法捕捞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供述,其虽然明知丹江口库区全面禁捕,但在所有渔船上岸销毁后,他看到河里鱼儿越来越多,养鱼谋生的他对制作渔网颇具心得,自己便其将之前养鱼使用的旧网箱网片拆开,经过手工精心缝制,制作了一张18m*18m、2米深、网眼3公分左右的“抬网”,使用自己平时从事农业生产和牲畜养殖的小铁船,架设电线进行灯光诱鱼捕捞。
经查实,刘某某分别于今年8月21日、8月26日、8月27日多次前往同一水域以同样方式从事非法捕捞活动。8月21日,刘某某使用抬网非法捕捞40斤翘嘴红鲌,8月26日使用抬网捕捞了多斤翘嘴红鲌。据刘某某交代,前两次捕捞的一百斤翘嘴红鲌,除了留下小部分自己吃,大部分以每斤8元的价格在六里坪菜市场进行了售卖,非法获利近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团伙汛期冒雨捕捞被“一网打尽”
8月30日凌晨4时42分许,丹江口市渔政执法大队二中队执法人员驾驶渔政执法艇,在龙山镇朝阳沟村附近水域巡查时,发现王某某(襄阳市宜城人)、饶某某(丹江口市人)2人正乘坐自制的小木船进行非法“抬网”捕捞,为防止近期暴雨导致河面风大浪急将二人乘坐的小木船打翻,渔政执法人员悄悄靠近后将其一举查获。
经现场检查,王某某、饶某某使用的灯光网为15m*15m的胶丝网,小木船上有刚刚捕获的约3-4两的翘嘴红鲌数百条,现场称重共计.9斤。由于王某某、饶某某2人已涉嫌犯罪,目前渔政执法人员已将2人移交公安机关侦查,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使用抬网、刺网、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对渔业资源危害极大,严重破坏水生系统和影响生态平衡。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渔政执法部门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好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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