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赵贝
实习生任悦儿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29日消息,《关于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的通知》近日发布,明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期限延长至年。
根据通知,此项工作主要涉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陕西省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运行和水源区发展需要,对口协作期限延长至年,相关方案确定的对口协作关系和政策措施保持不变,库区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等政策实施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年以后工作,将根据实施情况另行研究。
支援市要会同受援省科学编制对口协作规划,进一步聚焦水质安全保障,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生态环保等领域合作,切实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一泓清水北送”。
除此之外,还要在协作机制、干部人才交流合作、资金安排、责任落实等方面积极探索、强化落实,切实提高对口协作综合效益。其中,要充分发挥协作双方比较优势,积极探索通过依托既有产业园区开展共建共营、适宜产业转移承接合作、适用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合作等方式,促进协调发展。在既有协作关系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协作机制的开放性和互动。推动水源区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干部人才交流合作方面,采取互派干部人才挂职、“组团式”培养等方式,切实提高干部人才交流培养的整体性、系统性、实效性。依托市场机制加强人才合作,发挥受水区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立足水源区区位、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特殊条件,围绕水源区生态经济发展、传统产业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防灾减灾等领域,推动双方科研院校、企业等在产学研深度融合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上加强合作,通过合作进一步丰富和改进人才引进方式方法。
资金安排方面,水源区省级层面要加强资金项目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基于受援地实际需要、项目实施质量、资金使用效益等因素的资金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打破资金在县级层面相对固定的分配方式。创新协作资金使用方式,探索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精准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水源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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