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设置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为加强境内的河道采砂管理,规范采砂船舶的集中监管,防止非法盗采行为发生,在丹江口市设置两处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采砂船舶在禁采期应当停放在集中停放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
丹江口市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位置:
1、丹赵路办事处汉丹港码头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停靠区域范围坐标为:(E°31’9、N32°35’54,E°30’49、N32°35’52,E°30’55、N32°35’58,E°30’53、N32°36’2)。
2、六里坪镇马家岗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停靠区域范围坐标为:(E°02’33、N32°32’19,E°02’37、N32°32’20,E°02’35、N32°32’23,E°02’38、N32°32’24)。
《通告》明确,任何采砂船舶不得在禁采区滞留;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舶不得在可采区滞留。采砂船舶在禁采期应当停放在集中停放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禁止外地“三无”采砂船舶进入丹江口市水域,一经发现,由市交通运输(海事)部门牵头,公安、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此外,各采砂船舶应服从集中停靠点工作人员的管理。船舶所有人及实际管理人要切实加强船舶自身管理,相关安全责任及停靠费用由其自行承担。采砂船舶不按规定进行集中停靠或无正当理由在集中停靠期间擅自离开规定停靠地点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通告自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