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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4万补贴公开招聘教师20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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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丹江口市公开招聘引进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0人(武汉现场报名)


  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筑梦水都计划促进大学生来丹就业创业办法的通知》(丹办发[]34号),决定公开招聘引进硕士研究生和重点大学师范专业本科生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


  招聘学科为国家开设的所有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重点大学师范专业本科生。计划共计招聘20人。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年12月底前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证明。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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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现场报名。年3月18日上午9:00,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号正北方向50米)进行现场报名、面试。现场报名通过即可参加现场面试。若当天报名人员多,将于3月19日继续组织面试。


  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报名表(附后)、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附后)、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三)面试。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政治素养、教育专业、语言表达、教学专业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取说课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75分。


  (四)签约。现场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签约人选,签订就业三方协议。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另报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后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五)体检。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在丹江口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时间由人社局、教育局通知招聘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函调和档案审查的方式,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考察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料。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会议审定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


  (一)入职待遇。享受丹江口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和工资待遇。


  (二)生活补贴。市财政对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博士、硕士和全国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人每年4万元、1.2万元和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五年。


  (三)住房保障。五年内可免费入住市政府人才公寓,或优先申请租住其他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需在外租房由用人单位给予每人每月元租房补贴,连续发放不超过5年。


  (四)购房补助。在丹江口市购买住房,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市财政按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在完成聘用合同服务年限后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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