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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公示一份重要名单涉及郧西1个集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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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十堰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十堰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拟表彰奖励对象的公示》内容如下关于十堰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拟表彰奖励对象的公示为总结我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经验,树立榜样,持续营造文明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委决定,以市委、市*府名义表彰一批在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所在单位公示、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拟授予市委办公室等个单位“十堰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杜峰等名同志“十堰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给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等30个单位记二等功奖励,给予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等20个单位记功奖励,给予刘祥伟等60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给予朱必涛等40名同志记功奖励。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奖励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年2月18日至2月20日。对拟表彰奖励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子邮箱:cwbtsc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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