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曾辉、付亚萍)“原来是这样,我本来还抱的有侥幸心理,你们这样一说我就清楚了。”丹江口市大岭坡村利民合作社的办税人员熊聚锐听完税务干部的解释后,恍然大悟,连声道谢。
近年来,丹江口市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全市个村委均结合地方特色成立村民合作社,猕猴桃、火龙果、蜜桔等遍布山乡杂果基地托起了群众脱贫致富和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梦想。“村里工作千头万绪,常常需要税务提醒才想得起申报的事。”7月申报期结束后,丹江口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核查发现,有部分合作社在事前提醒后仍没有及时申报,其中多数为首次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符合优化营商环境“首违不罚”条件,遂对该部分纳税人作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
“有行政处罚记录会影响企业信用,从而影响企业贷款和业务拓展,你们一定要珍惜这次机会,以后按时申报、规范管理。”丹江口市税务局直面纳税人的困点难点,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向纳税人摆事实,析利弊,讲道理,说明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客观事实,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适用罚则、自由裁量情况,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认同,做到以“理”服人。“你们的理说得清,这样执法我们服。”先普法,再执法,最大限度的解答纳税人问题,降低纳税人抵触情绪,经过说理式执法,不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也纷纷表示心服口服。
自说理式执法工作推进以来,丹江口市税务局共开展口头说理户次,文书说理户次。“通过说理式执法,我们向纳税人普及相关税法知识,宽严相济的执法手段也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得到广大纳税人的高度认可。”丹江口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以分级分类的方式将“说理”贯穿各个执法环节,做到普法与执法相结合,促使纳税人由“他律”向“自律”转变,为和谐征纳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