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2月11日讯(记者关前裕通讯员叶相成)2月9日,十堰市收到第三方考核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递交的年度该市1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成绩单,丹江口市综合得分92.79分,位居各县(市区)第一名。
透过这份环保年度考核成绩单,记者看到,10个县(市、区)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进行了排名。
十堰市环保局生态科科长王鹏说,这份环保年度考核成绩单是第三方考核单位根据十堰各县(市、区)全年环境质量及各季度考核结果综合考评得出的结果。
记者了解到,十堰对10个县(市、区)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考核完毕后下发成绩单予以通报。连同成绩单一起下发的,还对应有一本厚达数百页的详细考评报告,各项考核指标定量扣分情况、扣分依据及整改建议等均进行了详细说明。
实行定量考核,成绩更为公正。十堰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说,对各县(市、区)实施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第三方考核,是去年十堰在环保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重大探索,这项工作是在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下实施的,通过一年开展情况来看,考核结果与平时掌握的情况基本一致。
冯安龙介绍,第三方考核单位深入各县(市、区)考核是在“保密”情况下进行的,所有费用自理,他们考核时自行租车、不接受地方吃请、不接受地方住宿安排等,以便在考核中更好地实现公平公正,这样的考核十堰还将持续进行下去。
记者了解到,十堰市年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第三方考核包括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等8大类考核指标,根据地域不同,又设置有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贯彻落实河长制、城乡垃圾治理、特定生态功能区保护、信息公开等29至34个具体考核指标。
环保考核引入“第三方”,促进十堰环境质量大为改善。去年十堰空气环境质量3项指标均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年优良天数天,达标率86.0%,为实施新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后最好成绩,并提前3年达到十三五考核要求;PM10年均浓度65μg/m3,在全省率先达到国家二级考核标准;PM2.5年均浓度45μg/m3,提前3年达十三五考核要求。去年十堰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水质达标率94.3%,汉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整体优于入境断面水质。